问题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的意思是什么? |
释义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是指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的三年内,行为人失去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等政治权利。若行为人被判处管制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政治权利剥夺期限与管制期限相同,并同时执行。 法律分析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指的是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的三年内,行为人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等政治权利。行为人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拓展延伸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是指根据法律判决,对个人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参与政治活动的行为。这种处罚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制裁,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法治。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的法律效果包括:被剥夺人在此期间无法参选、选举、担任公职或从事与政治相关的职务;无法行使与政治权利相关的权益,如发表政治言论、参与政治组织等;可能会面临社会声誉受损、失去选民支持等后果。此处的法律效果是指对个人权利的限制和约束,旨在惩罚违法行为并促使其反思与改正。 结语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制裁,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法治。在此期间,被剥夺人无法参选、选举、担任公职或从事与政治相关的职务,同时也无法行使与政治权利相关的权益。这一法律效果可能导致被剥夺人面临社会声誉受损、失去选民支持等后果。这一制裁旨在促使违法行为者反思与改正,以期达到法律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