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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生效
释义
    一般包括: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拆迁需要哪些人签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安置补偿协议中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补偿安置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拆迁房屋的具体情况。补偿安置协议中应当包含被拆迁房屋的位置、所有权人、面积等信息。
    (2)补偿协议应该对补偿方式进行约定,明确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如果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该明确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如果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应该明确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结算等内容。
    (3)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用房进行约定
    (4)对停业停产损失作出约定。
    (5)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作出约定;
    (6)对补助与奖励、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作出约定;
    (7)双方认可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相关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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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0: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