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海南晚婚假放13天。已婚女性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晚育产假15日。我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2、城镇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其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和计算工龄。所以说国家规定的晚婚假只有3天,但每个省也有自己的规定,一般来说至少有10天,多的也有30天的,这个要看具体省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