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20%以上记12分;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6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50%以上,记12分;超速20%以上未达50%的,记6分;超速未达20%的,记3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