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下列专业设备的折旧,按工作量法计算、提取: (一)交通运输企业和其他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根据单位里程折旧额和实际行驶里程计算、提取; (二)大型设备,根据每小时折旧额和实际工作小时计算、提取; (三)大型建筑施工机械,根据每台班折旧额和实际工作台班计算、提取。 法律依据: 《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下列专业设备的折旧,按工作量法计算、提取: (一)交通运输企业和其他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根据单位里程折旧额和实际行驶里程计算、提取; (二)大型设备,根据每小时折旧额和实际工作小时计算、提取; (三)大型建筑施工机械,根据每台班折旧额和实际工作台班计算、提取。 第十四条 除第十三条规定者外,其余固定资产的折旧,均按平均年限法计算、提取,即根据固定资产原值、规定的折旧年限和净残值比例,每年均等计算、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