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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情形可以实行监视居住
释义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哪些人可以监视居住
    现实中,并非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是可以监视居住的,这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监视居住条件才可以。那么哪些人可以监视居住我们一起了解下。(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六)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八)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出现哪些情形可能会被监视居住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只对满足逮捕条件,并有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适用: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另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又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到期变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违反以下规定可变为监视居住:(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七)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八)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九)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犯罪嫌疑人在哪些情形下可能会被监视居住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只对满足逮捕条件,并有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适用: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另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又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监视居住。
    
     该内容由 陈冲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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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7:3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