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有哪些
释义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主体包括人民法院、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
    一、追加被告的期限
    追加被告,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其参加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驳回申请;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对于原告是否同意追加被告。由于法律赋予原告选择确定被告的诉讼权利,那么诉谁、不诉谁应当尊重原告的意见。对于被告提出追加共同被告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确属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当事人的,应当行使法官释明权,告知原告并征求其意见。原告同意追加的,裁定准许;原告不同意追加的,可以借鉴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法律并没有对追加被告的时间做出规定,实践中一般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对于之后提交的依法另案起诉。
    二、上诉状第三人需要送达吗
    只要第三人的身份确定,法院就应当向第三人送达包括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之内的所有的法律文书。
    为什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大多数没有称原告或者被告,只称当事人,就是因为可能不止原告和被告,还包括第三人。
    三、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人民法院居于主导地位。在赔偿诉讼法律关系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组织参加诉讼的其他参加者原告、被告,诉讼中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参加诉讼,进行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活动。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诉讼活动。赔偿诉讼是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属于民事侵权纠纷,在审理案件中各种诉讼活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分阶段进行。如一审案件所适用的普通程序分起诉与受理阶段、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开庭审理阶段等。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赔偿案件时,按普通程序分阶段进行审理。3、诉讼参加人应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诉讼参加人是赔偿诉讼的主体,他享有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权利和处分诉讼权利的诉讼权利。比如受害人接受调解,放弃部分原本属于自己应得的赔偿项目或金额,或提起上诉权、撤回上诉权,请求执行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权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11:2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