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仓储物的验收是保管人。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验收后,应当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 仓储物的验收是谁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仓储合同的注意事项 仓储合同的注意事项:1、保管人必须具有相应的保管条件;2、不得保管法律禁止私人持有的危险物品、违法物品等;3、合同当事人应当就交付条件、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予以吗,明确、具体的约定;4、其他注意事项。 仓储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 仓储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的品名和品种;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仓储合同是如何分类的 仓储合同的分类方式:按物流工作的不同进行分类,且一般可分为商品储存合同、代办保险合同、商品包装合同、商品养护合同、代办运输合同、商品检验合同等。 仓储合同成立的条件: 仓储合同和普通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一样,需要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书面形式签订。仓储合同中要求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标的,保管费。同时不能有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有仓储设备并专门从事保管业务的人。
该内容由 王春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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