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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开庭前可以拍照吗
释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未经允许不能拍照。
    法庭拍照的,会被拘留或者罚款。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1、鼓掌、喧哗;2、吸烟、进食;3、拨打或接听电话;4、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5、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一、法庭上拍照怎么处罚
    法庭拍照的,会被拘留或者罚款。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1、鼓掌、喧哗;2、吸烟、进食;3、拨打或接听电话;4、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5、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这是因为在庭审期间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涉及到司法的严肃性和保密性。如果随意拍照并散步这些可能会制造社会舆论,不利于法官独立判案。司法透明更多的是程序和结果的透明。
    二、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十七条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这是因为在庭审期间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涉及到司法的严肃性和保密性。如果随意拍照并散步这些可能会制造社会舆论,不利于法官独立判案。司法透明更多的是程序和结果的透明。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十七条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这是因为在庭审期间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涉及到司法的严肃性和保密性。如果随意拍照并散步这些可能会制造社会舆论,不利于法官独立判案。司法透明更多的是程序和结果的透明。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十七条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擅自在法庭拍摄影像是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法官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另外,如果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九条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第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
    第十一条依法公开进行的庭审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电视、互联网或其他公共媒体进行图文、音频、视频直播或录播:
    (一)公众关注度较高;
    (二)社会影响较大;
    (三)法治宣传教育意义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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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4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