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问一下在农村盖房子,在基础国家不盖房子怎么办 |
释义 | 农村不让盖房子,不是国家规定的。农村可以盖房子,但要符合城乡规划,且要履行有关法定程序。“不让盖房”一般会有以下原因,比如未批先建构成违建;在原宅基地上重建房屋造成超占;未按批准面积建房造成超占;宅基地空闲超过两年以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农村盖房子需要什么手续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3、向镇政府部门提出申请;4、政府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同意建房;5、到政府相关部门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6、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7、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领取《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8、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9、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10、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我想在村里盖房子,村xxx不给批地方,最 发生农村自建房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你好,我想问一下农村拆迁问题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你好,张律师!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是农村户口,没有房子,需要盖房子,但我的土地属于耕地,没有规划宅基地,所以有办法申请宅基地 可以申请宅基地的,它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第六十四条 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第六十五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好,我想问一下农村土地继承问题 1、土地继承权要符合一般财产继承的条件,继承人应为适格继承人,即继承人需为适格继承人。2、继承土地的使用权,且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住宅土地继承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好,我想问一下,一个农村家庭有两个庄基地,但都是通过村上镇县批准的庄基地。但是,我不知道我爸爸已经失去了老房子的庄基础。新房子没有发庄基础,但是在镇上,县里有他们批准的庄基础。现在村庄基础确认了怎么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定是: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处以外的宅基地法律不予保护,但因继承房屋得到多处宅基地的可以按照规定登记发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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