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下室地下停车场能够抵押销售吗 |
释义 | 地下室地下停车场是不能抵押销售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属于不能分摊的公共面积,其产权应该属于建筑物内参与分摊该公共面积的所有业主共同拥有的,由房屋的物业管理部门统一进行管理,不允许销售、抵押。但是在建筑报建和预售审批的时候已经批准可以单独销售的地下室、停车场以及车位是可以销售、抵押的。 一、买车位注意事项 1、注意公积金贷款是不能用于购买车位购买车位、车库的时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银行有关工作人员解释,按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在现行法律法规条件下,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除自住房以外的东西,当然就不能用于购买车库。 2、注意产权证是否能够办理产权证能否办理不仅关乎着能否证明这套房产是否属于你,还可以拿来衡量车位、车库可否销售。如果你购买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产权证,那就说明该车位或车库是不能销售的,这样的话,如果你有想要销售你所购买的车位的想法就不能实现了,尤其对于已经买房但是没有买车的人来说,车位不能销售,购买车位的钱就打了水漂。 3、注意租赁车位、车库的最长有效期只有20年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所以,如果你在购买房子的时候,要是遇见商家说车位的销售使用权超过了20年,并且不向你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的,都是欺诈行为,你可以请求双倍赔偿。 4、注意已计入公摊面积或人防的车位和车库不能买卖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也就是说如果地下车位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同时,有的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也无权出售。 5、注意将车位买卖写进合同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预售合同的时候,车位和房屋是一并购进的,购房者和开发商就要将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等情况在预售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图。如果购房者是先买房再买车位的,则可与开发商另行签订合同,就上述详细事项都应有具体说明,并将合同另行备案,这样才能更加充分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二、哪些是房屋公摊面积 1、盖的空中花园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面积。 1、围护栏外的“花台”、“花池”不计算面积,与阳台连通的“花台”、“花池”参照阳台性质计算建筑面积。 2、路、规划路属公共道路,公共道路边房屋首层的柱廊不计算建筑面积。小区内的小区路属内部路,不算公共道路,小区内房屋首层的柱廊应计算建筑面积。 3、共有共用分摊面积计算上,明确市测绘所是以市规划局的报建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附图为依据。规划局在报建验收资料上对公共面积、功能的定性等名称上固定称谓。 4、天面的水箱间的面积按面积计算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5、在房屋上的烟道、烟井应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6、弧形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时,三方同意由规划局在用地坐标列表中提供弧线上的桩点(拐点)坐标和圆弧半径,用地面积按圆弧半径进行计算。 7、于建筑物旁突出地面层高在2米以上的地下室排气井按规定计算建筑面积;独立的室外地下室排气井不计算建筑面积。 8、上盖的室外楼梯(单柱或双柱支承)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9、台中的水道管井、排烟井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空调机放置位不另计算建筑面积。 10、围护栏外的“花台”、“花池”不计算面积,与阳台连通的“花台”、“花池”参照阳台性质计算建筑面积。 三、赠送的花园没有产权怎么办? 赠送的花园没有产权属于正常现象,购房者可以与开放商协商处理。商品房建筑产权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面积与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露台、飘窗、地下室、阁楼、花园的面积可以被开发商赠送给购房者,赠送的面积一般不计入产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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