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的手续是: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缴费、领取房屋产权证书。 一、现在买房都要办不动产证的吗 现在买房就一个不动产证。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是由国土资源部监制的不动产登记簿证。申请人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登记中心审核;市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到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证。 二、更换土地证要多长时间 更换土地证一般指的是土地证的变更,需要的时间从受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拆迁安置房的不动产证有什么不一样 拆迁安置房不动产证与一般住房的一样。拆迁安置房不动产证是产权人享有该拆迁安置房物权的证明,是由国土资源部监制的不动产登记簿证。产权人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市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到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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