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曲靖民政局结婚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曲靖民政局涉台结婚要什么材料 1.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3.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4.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6.本人有效户口薄 7.本人有效身份证 二、曲靖民政局涉台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三、曲靖民政局涉台结婚登记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四、曲靖民政局涉台结婚登记办理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婚姻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各地、州、市辖区内的公民与外国人、港、澳同胞和华侨之间的婚姻登记业务,仍由各地、州、市民政局负责办理; (二)、我省公民与台湾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民政厅委托昆明市民政局负责办理。从2001年3月1日起,各地、州、市辖区内公民与台湾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一律到昆明市民政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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