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扣分,但面临罚款。机动车私拆座椅行为已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第一项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规定。可以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即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