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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务员工伤没有参保怎么办
释义
    公务员因公负伤,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享受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伤残待遇。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而不是工伤保险待遇,所以没有工伤保险赔偿。公务员不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根据工伤保险规定,其适用对象并不包含公务员。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一、公务员能不能享受农村待遇
    不可以,被录取的公务员已经享受公务员待遇了正式编制。因此就必须是非农业户口,成为公务员之后,就是为国家工作的人,按照规定,就是国家的公务人员,各种社会保险、福利、工资待遇、职务级别、医疗等等都是跟非农业户口挂钩的,因此一旦考上公务员就必须把户口专为非农业户口。
    二、有什么情况下能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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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1: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