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可以买卖,但买卖设立居住权房屋时,要告知买受人房屋设立了居住权。 一、民法有户口是否拥有居住权 有户口并不会当然取得房屋居住权,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或遗嘱方式取得房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规定未婚子女是否有居住权 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父母的房屋如果允许未婚子女居住的,那么未婚子女就拥有房屋的居住权。如果父母不允许未婚子女居住,未婚子女就没有居住权。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三、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可以给几个人 《民法典》没有规定居住权可以给几个人的,但是只能设立一份居住权,比如房主可以把居住权设立给一对夫妻,那么就是属于两个人的,但他们属于一份居住权,同时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的,为他们办理了居住权登记后,就不可以再办理居住权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