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会,劳动者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但是劳动者未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