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 一、融资租赁合同产权归属如何 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二、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程序是: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供应商,与出卖人协商约定买卖合同的条款;承租人选择租赁公司,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委托协议,委托出租人按照自己确定的出卖人,商定的条件和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出租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同时承租人签名盖章。 三、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并提供承租人使用的合同。因此,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和两份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出卖人不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融资租赁合同是著名合同、重要合同、承诺合同、双重合同、有偿合同、继续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