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并决定相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并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并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5.审议并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6.审议并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法》第33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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