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能有哪些?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决定重大事项、制定经营方针等。这些职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事项,可以直接作出决定,无需召开股东会议。 法律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要行使的职权包括: 1、修改公司章程;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4、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要行使什么职权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拓展延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能及其重要性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涵盖多个方面。首先,股东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权责和运作机制,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其次,股东会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如公司的重组、合并、分立等,对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战略做出决策。此外,股东会还负责选举和罢免董事会成员,监督董事会的工作,确保董事会按照股东利益履行职责。股东会的职能对于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有效行使职能,股东会能够维护公司的长期利益,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价值。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能及其重要性不可忽视。 结语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使着多项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的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财务预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等。通过有效行使职权,股东会能够保障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能及其重要性不可忽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监 事 会 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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