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如下:一、获取股东身份凭证权。二、知情权。三、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权。四、股东大会召集权。五、股东大会提案权。六、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