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让见孩子怎么留证据 |
释义 | 不让见孩子的证据种类问题:不让见孩子的情况分为婚内分居和离婚后探视权行使,情形为前一种时证据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对方不让见女儿的事实;人证,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以及不让见孩子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情形为后一种时证据有:双方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其中包含有探视权的部分;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对方不让见孩子的事实;人证,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以及不让见孩子是“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不让见孩子的证据留存问题:书面的协议等需要妥善保管;口头的录音、聊天记录等要多地保存,最好盖上时间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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