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期满后离职,有补偿金么? |
释义 | 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不一定有补偿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支付补偿金吗 首先,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拒绝继续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后,因未续约而需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适用以下两种情形: 1、事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事业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在双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并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则用人单位不用支付补偿金。除此情形之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未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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