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60岁能否签劳动合同? |
释义 | 60岁后还能签劳动合同吗 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如果年满60岁,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但是可以订立劳务合同。 超过60岁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根据居民身份证及公安机关户籍档案记载的罗某出生日期,罗某已经超过60岁,即已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罗某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罗某与同享商贸公司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应为劳务关系,罗某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请求不会获得支持。 劳动合同实习生能签吗 劳动合同实习生不能签,也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所谓“实习期”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正式录用前的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应届毕业生的双向考察。这时,试用期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且起始时间为用工之日。因而应适用试用期的有关规定,即《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能一年签吗 劳动合同可以签一年。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有签劳动合同能毁约吗 1、没有签劳合同是可以毁约的,而且没有合同也没有违约的情形。 劳劝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2、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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