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登记证书可以异地补吗? |
释义 |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不可以异地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当事人可以亲自到场,车管所确认机动车,审核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身份证,车辆行驶证等)无误之后,核发新的车辆登记证。需要去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手续。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时,不准驾驶机动车。补办机动车驾驶证时,需要携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需要支付补领的费用。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时证明机动车的有效法律文件。行驶证上会有车辆和车主的信息。机动车上路行驶时,需要携带合格证,以便交通管理部门查询时得到车辆的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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