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商量一下是签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日期写错了,是按三个月的试用期计算,还是按手写日期计算试用期 |
释义 | 签订试用合同的期限是:1、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个月不满一年的,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一年不满三年的,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我想咨询的是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日期写错了,是按三个月试用期计算,还是按手写日期计算试用期 签订试用合同的期限是:1、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个月不满一年的,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一年不满三年的,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6个月签了两份试用期合同,现在说试用期不合格 法律分析:肯定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啊,如果试用期不合格,最少要提前三天告知,而且公司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必须要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才可以解除。否则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三个月签几年合同 如果试用期为三个月的,之后的劳动合同至少应该签订的期限为三年。《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年劳动合同,约定三个月试用期 雇主能否延长试用期? 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延长试用期,除非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老板给的全额工资,这三个月还是试用期,额外的20%工资要退吗?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