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是什么? 经济赔偿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为了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而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支付赔偿金必须具备两个特殊条件:一是违约行为确实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二是支付违约金后还不足以补偿此损失。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1、适用条件不同。法律对两者适用条件都有明确规定,并不相同。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比较简单,强调的是向劳动者倾斜,而赔偿金强调的是对损失的一种赔偿。 2、主观过错不同。经济补偿不考虑主观过错,而赔偿金是强调过错责任的。 三、单向或双向不同。经济补偿是单向的,而赔偿金是双向的,既有企业向员工赔偿,也有员工向企业赔偿。 3、单向或双向不同。经济补偿是单向的,而赔偿金是双向的,既有企业向员工赔偿,也有员工向企业赔偿。 4、法律性质不同。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的补偿,而赔偿金是对过错方的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