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定额工资是指按劳动定额完成的程度,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具体有:1.产品工时定额工资。即按工时定额实际完成情况和有关质量、消耗、设备等指标实行情况而计付工资、奖金的形式。2.产量定额工资。即按产量指标完成的情况和有关质量、消耗、设备等指标的执行情况而计付工资、奖金的形式。3.机台看管定额工资。即按职工完成看管定额(机台或岗位)情况而计付工资、奖金的形式。4.服务定额工资。即按作业组或职工个人的服务定额完成情况而计付工资、奖金的形式。5.其它劳动定额工资实行定额工资,必须制定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和具备推行计件工资的条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定额工资形式,以充分发挥定额工资制的应有作用。定额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的关系:目前,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是:二者是从属关系,定额工资制包括了计件工资制,后者是前者的一种特殊的具体形式。其理由是计件工资制具有定额工资制概念的内涵,也是由定额工资制三要素所组成。另一种看法是:二者是平列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共同点是都有不同形式的定额;二者的区别是:计件工资有单价,按件计酬,定额工资没有单价,完成了定额即拿已规定的标准工资或某绝对额工资,超过或低于定额即根据规定按相应比例增、减其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广东省的内部仲裁规定,员工不辞而别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必须承担举证责任)。故对不辞而别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前提是要有员工千万损失的证据(个人觉得比较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