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莆田哪些购房情形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释义
    一、莆田哪些购房情况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1、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的;
    2、欠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
    3、有以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4、有以欺骗手段骗取公积金贷款行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5、有逾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莆田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
    1、借款人必须是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当前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担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不良银行借款记录的职工。
    2、借款人必须是在本市辖区内购、建自住住房,提供符合规定的购建房手续原件(购房合同及交款发票或建房审批手续必须有借款人的姓名,拆迁按揭贷款的拆迁合约必须有拆迁编号)。
    三、莆田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6 19: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