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什么权利? |
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接受行政处罚后,享有以下权利:1.知悉相关处罚内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及时了解到自己被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如存在不当处罚等情况,可以申辩、上诉或者申请复议;2.申辩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接受行政处罚前、期间或者后提出对被处罚决定不服的意见,可以向制定行政处罚决定机关申辩,有权要求听证;3.上诉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或者改变行政处罚决定;4.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向制定、确认该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5.索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申请行政赔偿,特别是在被认定为无错事责任事由或行政机关工作不当导致损害的情况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或者不适当的,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依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