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省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将职务侵占罪的立案追诉的数额起点定5000元至10000元,也即是说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达到5000元依法就可能被追诉,但并不是只要达到5000元就构成职务侵占罪,最高院的追诉标准是针对全国范围内的,中间有一定的幅度可以由地方按照自身的经济情况规定。 二、广东省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将全省分为两类地区,一类地区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中山、东莞、江门市及其所辖市、县、区,二类地区为湛江、茂名、惠州、揭阳、汕尾、梅州、河源、肇庆、韶关、清远、阳江、云浮及其所辖市、县、区。 1、职务侵占或者单位人员受贿犯罪,一类地区以2万以上不满40万元为数额较大,4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以1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数额较大,3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2、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办理单位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认定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犯罪地在广东省内的,按照当地的标准掌握;犯罪地在广东省外的,按照二类地区的标准掌握。 三、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规定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3、客观表现不同 职位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 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用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 4、主观目的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非暂时使用。 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不并不企图永久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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