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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违章建筑被强制拆除有作补偿吗
释义
    对于违法的建筑、临时的建筑进行强拆的,拆迁方是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但强拆行为造成建筑内的损失的,要给予赔偿,补强拆人也可以要求赔偿拆迁安置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一、农村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
    可以。所谓农村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用地或者农村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二、违章建筑强拆的程序是怎样的
    违章建筑是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违建者自行拆除的,如果不自行拆除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强行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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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