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概念和特征 |
释义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法律特征是: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何严重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 一、50万元拒不执行罪判几年 50万元拒执罪判几年,一般这种情况,如果说行为人是完全有能力执行五十万的,但是却拒绝了执行,那么该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已经违法犯罪了,以拒执罪论处,一般是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当然还要附加刑,并处罚金。这样的行为就应该严厉的打击,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概念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 二、欠债人不还算刑事拘留吗? 因欠债而还不起,一般是不会被拘留的,因为欠债还不起属于民事纠纷。但如果是因为有能力还钱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被拘留的,是属于刑事拘留。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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