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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扰乱法庭秩序罪的构成是怎样的
释义
    扰乱法庭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害的对象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殴打司法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等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的。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扰乱法院行为,故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此处聚众哄闹,是指聚集多人在法庭内外起哄,喧闹,干扰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冲击法院是指法院不允许参加审判活动和听众强行冲进法院,向法院投掷石块或者在法庭上破坏。殴打司法人员是指殴打正在法庭上执行公务的法官、公诉人、法警、书记员等。严重扰乱法院秩序,是指法院秩序严重混乱,导致案件无法继续正常审理,或者案件审理被迫中断。
    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
    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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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9: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