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医保一年报销额度如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百分之60;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百分之40;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百分之30;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百分之20;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的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百分之60;二级医院报销百分之40;三级医院报销百分之30。 3、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到10000元补偿百分之65,10001到18000元补偿百分之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一点一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