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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年南京共有产权房 申请条件 新政策
释义
    法律分析:1、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称“中低收入家庭“),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家庭拥有车辆情况在规定标准以下。
    需要说明的是,当多个家庭共同居住同一住房且其中有两个及以上家庭符合申购条件时,若一个家庭申购后,其他家庭的住房面积超过本市的保障标准,家庭之间应当协商确定一个家庭申购。2、具有江南六区户籍且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的城镇居民无房家庭。3、具有江南六区户籍且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
    法律依据:《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和产权处置制度的新途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以下称江南六区)范围内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共有产权保障房是指保障对象按出资金额比例与政府委托部门或机构按份拥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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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7: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