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和留置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1.实施主体不同,纪律审查是对公职人员违纪行为的审查,承担纪律审查职能的是纪委相关部门;监察调查是对公职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调查,承担部门是监察委员会的相关部门。 2.性质不同,纪律审查主要是以查清违纪人员的违纪问题为主,监察调查主要是以查清违法犯罪问题为主。 3.手段不同,纪律审查主要是以谈话和一般的调取证据为主,一般不采用限制人身自由和财产强制措施。监察调查可以采取的调查措施较多,履行相关手续后,可以对被调查人予以留置,限制其人身自由,也可以冻结其财产。 4.承担的后果不同,纪律审查的是违纪问题,调查结束后,会根据违纪程度,对被调查人作出纪律处分,一般是警告、严重警告,严重的可能会开除党籍和公职;监察调查的是违法问题,调查结束后,一般都会进入司法程序,监委将调查材料移送检察院,根据法律程序,最终的判决结果由法院作出。被调查人承担的后果要更严重,会面临刑事处罚,人身自由受到极大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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