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没有依法进行处罚、处理的,都属于执法过度。包括消极执法和积极执法两种情况。所谓消极执法,就是该管的不管,所谓积极执法,就是不该管的乱管。两种情况都属于违法执法范畴。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第五条 执法办案人员有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应当根据各自对执法过错所起的作用,分别承担责任。 第七条 因执法办案人或者审核人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导致审批人错误审批造成执法过错的,由执法办案人或者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八条 因鉴定人提供虚假、错误鉴定意见造成执法错误的,由鉴定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九条 违反规定的程序,擅自行使职权造成执法过错的,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