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诉案件由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作为检察院举证材料,但无向法庭举证资格。其他行政机关有调查取证义务,但无向法院举证资格。公安机关和政府机关收集的证据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提供给法庭。法院有调查取证权力,被告无证明自己有罪的义务,被告主动认罪需有其他证据。对证明被告无罪的证据,辩护人和被告有举证权。 法律分析 1.公诉案件案件一律由检察院负责举证。 2.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3.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如监察、海关、工商、税务、安全生产监督、药品监督机关)在自己职责范围内,有调查取证的义务,但没有向法院举证的资格。 4.公安机关和其他政府机关收集的证据,由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检察院也可以自行取证向法庭提供。 5.法院有调查取证的权力。法院取证时可以通知辩护律师或者检察官到场。 6.被告人没有证明自己有罪的义务。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被告人主动认罪,没有其他证据的,法庭不予采信。 7.对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最轻的证据,辩护人和被告人有举证权。 拓展延伸 刑事案件中谁应承担证明责任 在刑事案件中,证明责任的承担通常由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负责。他们需要收集、保管和呈现证据,以证明被告的罪行。检察机关负责起诉,因此他们承担了证明被告罪行的责任。而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负责收集证据,也是证明责任的一部分。此外,被告也有义务提供辩护材料和证据,以反驳检察机关提出的指控。综上所述,刑事案件中证明责任的承担主要由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负责,同时也需要被告积极参与提供相关证据和辩护材料。 结语 在刑事案件中,证明责任的承担由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共同承担。检察机关负责举证起诉,公安机关负责收集证据作为举证材料。其他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有调查取证义务,但不能直接向法院举证。法院有权调查取证,并可以通知辩护律师或检察官到场。被告人无需证明自己有罪,且主动认罪需要有其他证据支持。辩护人和被告人有举证权,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或最轻的罪行。在刑事案件中,证明责任的承担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