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的老百姓,特别是农村人,对于钱能摆平一切的观念似乎都没有改变,特别是对于一般的打架行为。普遍认为,只要不把人打残、打死,不是造成太严重的伤情,都是可以赔钱了事的,只是在于赔多少的问题。今天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处罚法》)关于打架行为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对于一般的打架行为法律上称为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一般情形下是处以五到十日含拘留,并处两百到五百元罚款。但是情节轻微的可以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记得是单处,也就是可以只罚款五百元以下,也可以只拘留日以下。这里所谓的较轻的概念,基本理解为以下几种情形伤情较轻,未构成明显伤情,也就是法医鉴定未达到轻微伤或者明显不构成轻微伤。比如打了一个耳光,只有一点红肿;或者一点点擦伤;未持械,赤手空拳;事出有因,被害人有明显过错,且伤害的过程不恶劣。对于几种情形的打架行为,处以十到十五日拘留并处五百到一千罚款有结伙情况。该法规定的结伙为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并非三人成伙。打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或者已满六十周岁的人。多次殴打同一人。多次是指三次或者三次以上。一次殴打了多人这里说的一次殴打多人,多人是指三人或者三人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