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如果购买的安置房是具有完全产权,那么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尤其是在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如果只是签协议,安置房本身就没有取得所有权,那么就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从法律角度上来看,买卖合同只是债权。并且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就要看协议双方的资格、协议内容是否违反了强制性法律规定等。 一、房产是否五年内不能交易 房产五年内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房屋的性质,如果是买卖的商品房,五年内也可以上市交易;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如果房屋是经济适用房,还需要区分是经济适用房还是拆迁安置房,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五年内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五年后过户的,该协议无效;如果是拆迁安置房,五年内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5年后完成过户的,该协议是有效的,只是五年后才能完成过户登记。 二、农民安置房买卖是否合法 农民安置房买卖如果是在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前提下进行的,那么一般是合法的。农村的拆迁安置房从严格的意义上讲,是安置拆迁人的,若其取得完整的财产所有权,可以出售。若没有取得完整的财产所有权,则出售就不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对本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作出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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