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征兵流程:1、兵役登记:适龄青年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2、确定预征对象:乡镇、街道或企事业单位想县征兵办推荐适龄青年为预征对象,由县征兵办进行审核;3、确定应征青年:由乡镇街道和县征兵办从预征对象中确定应征人员,称为应征青年;4、初检、初审:由乡镇、街道武装部对应征青年进行身体初检、政治初审;5、体格检查: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应征青年进行体格检查;6、政治审查:由县征兵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二十七条 征兵政治考核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初步考核、联合考核的步骤进行,对兵员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还应当进行走访调查。组织走访调查,应当安排部队接兵人员参加;未经部队接兵人员签署考核意见的,不得批准入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组综合相关部门意见,签署政治考核结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