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注销 欠债还不起 的,公司需要申请破产,按优先顺序清偿债务。公司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尚有剩余财产的,清偿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按比例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的清偿】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