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存续分立是指哪些子公司?
释义
    存续分立不是设立子公司。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公司法》第175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一、公司分立的法定形式包括什么
    1.新设分立。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即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如果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原公司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派生分立。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即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
    二、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除了公司在分离前与债权人就偿还债务达成书面协议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财产相应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责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7: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