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一般判刑加重多少 |
释义 | 一、累犯一般判刑加重多少 1、累犯一般判刑加重增加基准刑的十分之一至十分之四,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累犯犯罪加刑应当综合考虑累犯的前罪和后罪的犯罪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犯罪情节轻重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累犯的认定满足三个条件是什 1、犯罪分子有前后罪,前且后罪是在前罪服刑完毕或者特赦后5年内再犯; 2、前罪和后罪都是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犯罪分子要年满18周岁。 三、累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均是在有期徒刑以上; 3、前提条件: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4、时间条件: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假释期满以后五年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