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有三个,分别为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直接目的;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直接目的的必然延伸;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这是根本目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 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