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的专利法对专利侵权管辖法院的相关规定,专利纠纷一般可以通过行政处理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进行解决。有权处理专利纠纷的行政机关是:省一级、省会城市、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部门,以及省会城市、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 一、侵权怎么界定 侵权,如果以盈利为目的,涉嫌侵权他人的著作权;如果属于个人研究、娱乐,则不构成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