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有结婚年龄未到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双方有血缘关系;或者患有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的等情形。 一、结婚登记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结婚登记需要带的证件有: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三张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还应提交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 5、二婚的登记结婚时还需要提交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判决书生效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二、结婚的必备条件有什么 结婚的必备条件有: 1、结婚时,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强迫或干涉他人; 2、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岁; 3、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三、民政局规定没到结婚年龄可以办结婚证吗? 不可以的。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