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犯罪应当严格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法官应当根据被告人的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规定判处刑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主刑和附加刑和同时适用,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