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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赠与需要什么资料呢
释义
    房屋赠与需要的条件如下:
    1、赠与人拥有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赠与合同不存在无效的情形;
    2、该房屋不存在纠纷,具有房产证;
    3、双方均为自愿的意思表示;
    4、赠与协议进行公证;
    5、办理过户登记,缴纳相关税费。
    一、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1、登记;
    2、提交申请。办理房产证需要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3、测绘。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4、交税。领取房产证之前需要先交纳相关的税费;
    5、领证。办理了以上手续之后就可以领取证件了。
    二、办理房产证的的材料如下: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 、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综上所述,房屋赠与需要的条件是赠与人拥有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赠与合同不存在无效的情形;该房屋不存在纠纷,具有房产证;双方均为自愿的意思表示;赠与协议进行公证;办理过户登记,缴纳相关税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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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8:04:24